2018年6月海关总署相继发布了第60号公告及第61号公告,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修改了《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和进出境货物备案清单格式》,并于2018年8月1日实施。为避免企业不适应新版报关单,企业可以先了解下8月1日新版报关单修订的几项重要内容。
8月1日新版报关单修订的几项重要内容及填报方式
请注意进口报关单增加 3 个栏目
表头 2 项,表体 1 项
•货物存放地点
指货物进境后存放的场所或地点,包括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分拨仓库、定点加工厂、隔离检疫场、企业自有仓库等。
•启运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