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货物征税计征汇率涉及法定节假日的规定
字号:T|T
文章出处:责任编辑:人气:-发表时间:2015-03-03 18:18:00
《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国务院第644号令)规定,春节作为“法定节假日”的具体时间,修改为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为规范进出口货物征税计征汇率的适用,现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海关总署第124号令)第十六条第二款“法定节假日”重新明确如下:
“法定节假日”是指《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二条规定的“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具体包括(不含调休日):
一、新年(1月1日)。
二、春节(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三、清明节(农历清明当日)。
四、劳动节(5月1日)。
五、端午节(农历端午当日)。
六、中秋节(农历中秋当日)。
七、国庆节(10月1日、2日、3日)。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18号废止。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15年2月27日
我要评论: | |
内 容: | (内容最多500个汉字,1000个字符) |
验证码: | 看不清?! |
推荐服务
同类文章排行
- 商品预归类建议书需要怎么准备
- 退运退港报关服务范围
- 代理进出口和代理报关的区别
- 进口食品报关流程是怎样的?
- 客带货报关需要哪些流程及单证资料
- 化妆品进口清关流程以及注意事项
- 私人物品如何进口报关?需要注意什么?
- 国际搬家服务指南
- 加工贸易手册备案办理服务流程
- 邮政快递报关:让你的包裹轻松通关
最新资讯文章
- 儿童用品美国清关攻略
- 船务流程详细解释
- 海关总署:将为信用良好的企业提供快速清关
- APEC中小企业青睐跨境电商
- 欣海检务工作室原创文章(二十九)被遗漏的细节——食品标签中的拉丁学名
- 我们该怎么理解“进口汽车检验监管制度”呢?
- 中国进出口平均每票通关时间发布
- 2016IFCBA花絮2-IFCBA2016上海国际会议是什么?
- 洋山新旧危险品查验区别?
- 海外捐赠防疫物资单证需求一览及注意事项
您的浏览历史

共有-条评论【我要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