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囊妙计--区域通关一体化
欣海关务工作室原创文章——锦囊妙计(二十二)
区域通关一体化
本文为梁玉婷原创,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违者必究!
通关模式:
一.属地申报,口岸验放
参考文献:
海关总署公告2006年第43号(关于决定实施跨关区“属地申报,口岸验放”通关模式)
海关总署2012年第53号(关于扩大“属地申报、口岸验放”通关模式适用范围)
海关总署公告2013年第58号(关于全面深化区域通关业务改革的公告)
1、概念:“属地申报,口岸验放”是指符合海关规定条件的企业进出口货物时,可自主选择向属地海关任一海关单位申报,在货物实际进出境地的口岸海关(以下简称口岸海关)办理货物验放手续的一种通关方式。
2、符合条件:自2013年11月1日起,B类生产型出口企业(以海关企业分类管理评定记录为准)且一年内无违法记录,适用“属地申报、口岸验放”进口通关模式。自2014年3月1日起,B类生产型企业(以海关企业分类管理评定记录为准)且一年内无违法记录,适用“属地申报、口岸验放”进出口通关模式。
3、资质申请:凡进出口企业拟采用“属地申报,口岸验放”通关模式的,需向所在地直属海关提出书面申请(详见附件1)。直属海关参照海关对企业分类管理标准等对申请企业进行审核,并提出是否同意的书面答复意见(详见附件2)(海关总署公告2006年第43号)
4、清关流程:属地预录---口岸商检,属地申报---口岸验放—口岸提货
二.属地申报,属地验放
参考文献:
海关总署公告2013年第58号(关于全面深化区域通关业务改革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28号(关于扩大“属地申报、属地放行”适用范围的公告)
1、概念:“属地申报、属地放行”是“属地申报、口岸验放”通关模式的一种方式, 自2014年5月1日起,经营单位的海关管理类别为A类,且申报单位的海关管理类别为B类(含B类)以上企业的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货物时,可自主选择向属地海关申报,并在属地海关办理货物放行手续。
2、符合条件:自2014年5月1日起,经营单位的海关管理类别为A类,且申报单位的海关管理类别为B类(含B类)以上企业的进出口货物
3、资质申请:
(一)凡企业拟采用“属地申报、口岸验放”通关模式的,需向所在地直属海关提出书面申请(详见附件1、附件2),直属海关根据海关对企业分类管理评定标准等对申请企业进行审核,并提出是否同意的书面答复意见(详见附件3)。
(二)凡适用“属地申报、口岸验放”(包括“属地申报、属地放行”方式)通关模式的企业,须与所在地直属海关签署关企合作备忘录(详见附件4)(海关总署公告2013年第58号)
4、清关流程:属地预录---口岸商检,属地申报---属地验放—口岸提货
上海欣海报关有限公司,专业报关报检,全国百优报关行,上海报关行五星质量企业。进口清关,进口报关,商品预归类,出口报关,私人物品报关,全国服务热线400-990-0851
推荐服务
同类文章排行
- 取消监管方式代码“3039”(货样广告品B)!是真的吗?取消意味着啥?
- 锦囊妙计(八十一) 过境货物
- 锦囊妙计(八十) 舱单变更的管理和舱单电子数据相关处罚规定
- 锦囊妙计(七十九) 出口舱单相关管理规定
- 锦囊妙计(七十八) 话说舱单(三)
- 锦囊妙计(七十七) 话说舱单(二)
- 锦囊妙计(七十六)话说舱单(一)
- 锦囊妙计(七十五) 规范申报注意事项及案例解读(四)
- 锦囊妙计(七十四) 规范申报注意事项及案例解读(三)
- 锦囊妙计(七十三) 规范申报注意事项及案例解读(二)
最新资讯文章
- 闵行分公司
- 欣海丁丁检务工作室(十九)旧机电产品进口操作实务
- 李克强考察天津新港海关
- VGM生效进入第三周,这些问题你也遇到了吗?
- 立足可复制可推广,上海自贸区将推创新“经验清单”
- 食药总局关于实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保健食品》有关问题的公告
- 上海欣海报关总经理何斌作“智能通关路上的变与不变”的主题发言
- 沪自贸区仲裁提速
- 抛砖引玉(五十) 一些易忽视商品的归类
- 全国海关11月1日起实施全面深化区域通关业务改革
您的浏览历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