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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关注!海关自贸区监管服务制度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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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出处:责任编辑:人气:-发表时间:2014-08-19 17:09:00

 

812日,上海海关为自贸区内一家打算上市的中小企业出具《企业信用状况证明》,这是海关71日实施自贸区企业信用信息公开新规后,受理的首份企业信用状况证明业务。这意味着有需要的企业可以直接向海关提出申请,不再需要像之前那样通过指定的第三方部门绕个圈子,环节少了、手续更简便了,企业也感觉更受尊重了。目前,上海海关已受理3家企业提出的出具守法状况证明申请。 

  海关自贸区监管服务制度创新,越来越关注企业发展需求。今年以来,海关坚持以企业需求为导向,加快推动企业申报、行政审批、作业流程、货物流转、税收征管、后续监管等环节的一系列便利化,切实解决企业最希望解决的问题,满足企业生产经营需要,以此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活力。1-7月自贸区共实现进出口值4365.8亿元,同比增长9.6%,较同期上海市进出口总体增速快4.4个百分点,占同期全市进出口总值的27%;进口、出口增速均高于同期上海市总体水平。自贸区海关新注册企业3908家,同比大幅增长10.1倍。 
  上半年,上海海关先后推出19项自贸区监管服务新举措,每项措施的设计出台过程中,都主动听取企业需求,及时将企业意见建议纳入措施内容之中。推进实施时,及时对外公告企业准入标准和相关操作流程,运用咨询专窗、海关12360服务热线以及微博、微信平台等渠道,保证企业的知情权、参与权和选择权,允许企业根据自身条件和发展需求,自主选择是否参与试点。 
  海关以企业运行需要为出发点,积极推进自贸区海关企业准入环节改革。取消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行政许可、实行备案制,在全国海关率先放开区内企业双重身份注册限制及区内报关企业异地申报限制,将A类企业审批事权下放至自贸区内业务现场。推出批次进出、集中申报集中汇总纳税内销选择性征税等措施,在申报、纳税时间节点,申报及税款缴纳方式,加工贸易内销货物关税计征方式等环节,让企业拥有更多自主选择权。以批次进出、集中申报为例,自贸区内已有150多家企业选择该模式,企业反馈从收到订单到货物实际出区从原来2-3天时间缩短到不超过两小时。 
  为了帮助企业提高竞争力,优先选取自贸试验区内企业作为中国与其他国家(地区)海关AEO互认的试点企业,畅通直通式联系渠道,让高资信企业同时享受我国海关以及货物出口国海关的最高等级通关便利措施。拓展企业协调员服务范围,打造上海海关企业协调员信息化平台,帮助企业规范管理、快速解决通关问题。发挥企业信用这一无形资产的效应,以上海海关门户网站为平台,公开企业信用信息,已发布1.2万余家企业的信息;不到半个月的时间,自贸区海关企业信用信息公开平台查询量就达95次涉及56家企业。 
  在尊重企业自主选择的前提下,海关继续推进实施各项自贸区监管服务新举措,引导更多企业体验增效、提速、降本的改革红利。 
  截至目前,参与先进区、后报关改革的企业数达250家,相关企业货物到港入区时间平均缩短2-3天。21家企业开展区内自行运输业务,占有区内货物调拨流转需求企业数的1/4。据企业反馈,车辆从外高桥保税区至洋山保税港区,平均每车可节约费用50-100元,省时30分钟左右。如果自行运输先进区、后报关措施叠加使用,企业物流成本平均节约10% 
  得益于卡口智能化验放,目前自贸区载货车辆过卡时间从原来人工作业时的6分钟缩短至5秒左右。另一项措施——工单式核销模式则可以把试点企业两万多个料号归并两百多个项号,实现电子账册瘦身。浦东机场综保区内波音公司等两家从事检测维修业务的企业都已采用工单式核销模式。(上海海关)

 

 

        国际航运市场:三季度可望恢复

导读:2014年二季度全球集装箱海运量快速回升,主干航线货量增速加快,优于次干和区域内航线,各航线运价分化明显,主干航线总体表现强于次干航线。

  2014年二季度全球集装箱海运量快速回升,主干航线货量增速加快,优于次干和区域内航线,各航线运价分化明显,主干航线总体表现强于次干航线。二季度中国出口集装箱运价指数(CCFI)均值1086.53,环比下降2.69%,同比增长1.95%;新版上海出口集装箱运价指数(SCFI)均值为1092.78,环比增长 1.3%,同比增长5.84%

受主要货种下游需求剧烈波动影响,国际干散货运输市场二季度表现严重低于市场预期。截至630日,BDI指数报收于850点,二季度均值为982点,同比(季度)上升10.6%,环比(季度)下降28.4%

  二季度是传统的油运淡季,运价较一季度下滑幅度较大。波罗的海原油运价指数(BDTI)二季度均值673点,环比下降30.6%,同比上升6.94%;油轮运输市场油轮运价指数成品油运价指数(BCTI)二季度均值560点,环比下降7.74%,同比下降10.47%

  上海国际航运研究中心预计,三季度全球经济增长将呈加速态势。美国复苏的动力得到巩固,欧元区将继续温和复苏,新的量化宽松货币政策有利于刺激本国消费需求,拉动进出口总量上升;中国稳增长政策效果进一步显现,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逐渐增强,外部需求有所改善;日本经济将自二季度收缩后再度回暖,但能否保持增长势头主要取决于出口是否能够继续扩张。

  国际集装箱运输市场方面,二季度淡旺季交替期过后,国际集运市场将在三季度迎来传统货运旺季,加之全球经济在发达经济体平稳扩张的背景下呈乐观态势,带动欧、美等主要市场进口需求量持续增长,推动集装箱海运量上行。但受班轮公司扩大运力投放影响抵消部分货量利好,可能对市场运价造成影响。预计三季度运价走势前高后低,并伴随小幅波动。

  国际干散货运输市场方面,三季度市场处于传统旺季,但这种旺季因素由于当前所存在的诸多问题对国际干散货运输市场运费的支撑大打折扣。房地产业的阶段趋势转变使得与房地产相关的行业需求大减,原材料的去库存化、产成品的去库存化遇到强劲阻力。随着铁路投资规模的扩大,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规模增速仍将放量增长,国际干散货运输市场的反弹取决于中国基础设施投资规模能否抵消房地产业投资下滑带来的缺口。由于二季度市场处于低位震荡态势,下行空间减小,市场具有低位反弹预期,加上旺季因素的部分支撑,三季度市场运价会好于二季度,但上升空间受到限制。

  国际油轮运输市场方面,预计三季度在各主要经济体温和复苏的情况下带动石油需求,BDTI将呈震荡上行态势,BCTI预计将触底反弹,呈回升趋势。(国际商报)

 

 

 

上海海关 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关于在上海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物流中心(B型)简化进境备案申报环节保税货物通关单手续的公告

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2014年 第35

   为贯彻落实《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国发〔201338号)中关于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经验的精神,上海海关、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决定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内简化进境备案申报环节保税货物通关单手续的基础上,在上海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不包括上海钻石交易所,下同)和保税物流中心(B型)复制推广该模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从上海口岸入境后直接进入上海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物流中心(B型)的保税货物,在进境备案申报环节,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不再签发入境货物通关单或在进境货物备案清单上签章,上海海关不再验核入境货物通关单或相应签章。

   二、对从上海以外口岸入境后进入上海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物流中心(B型)的进境备案保税货物,其通关单手续保留原先做法。

   三、对从境外以境外设备进区、不作价设备、加工贸易设备、租赁贸易或租赁不满一年等方式进入上海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物流中心(B型)的非进境备案保税货物,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依法实施管理并签发入境货物通关单,上海海关凭入境货物通关单办理验放手续。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上海海关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辟谣:海关新政与海淘、代购无关

 

“听说海关出了海淘新政,心里有点担忧,这么多订单在路上,又有这么些待入库,还有好多待发往转运公司。还好昨天第一个到达的订单已经顺利清关,效 率还是挺高的,小激动下。”最近,无论是国内买家,还是国外卖家,恐怕都有点烦,从81日起实施的海关56号文,被媒体解读为“微信朋友圈代购涉嫌走 私”,或“今后不以《货物清单》《物品清单》方式办理报关手续的海外代购行为将涉嫌走私。”让一批海淘卖家大呼“海淘”生意越来越难做。

  然而,经《IT时报》记者多方证实,这一次海关总署发布并实施的2014年《关于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出境货物、物品有关监管事宜的公告》(简称56号文)只适用于在海关备案注册的电子商务企业及个人,个人代购、京东和天猫的全球购平台并不受影响。

  ◆ 海关澄清:

  新政与个人代购、海淘无关

  “媒体解读有很大的出入,可惜了,至今也没有官方出来解读,但其实也没必要,公告第一条就明确了适用范围,只是很多人喜欢断章取义。”来自南京海关的一位工作人员在微博中这样评价此前媒体对56号文的各种解读。

  56号文第一条明确规定:只适合于经海关认可并且与海关联网的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实现跨境交易进出境交易的电子商务企业或个人。

  事实上,早在2013年年底,上海就已经开始逐步落实56号文中的相关举措。20131228日,由上海海关授权的上海本地电子商务通关服务平台“跨境通”上线运营,开始承担境外商户和海关之间数据传输的中间角色。

  根据海关要求,境外商户在国内有电子商务代理机构的,才有资格通过“跨境通”清关平台向海关备案注册,并以“个人物品清单”形式清关入境,享受面向个人消费者的“行邮税”优惠。

  记者从“跨境通”平台相关负责人处了解到,目前已注册的境外企业的国内电商机构,已经开始搭建电子仓储管理系统,并逐步按照规定向海关平台传送 交易、支付、仓储和物流等数据。接下来,电子商务企业、支付企业、物流企业的进出境货物、物品交易原始数据等也将通过电子商务通关服务平台与海关联网对 接。比如日本花王公司已经通过电子渠道向海关进行“个人物品清单”申报,也就是说,在跨境通和其自有电商渠道上购买的花王产品,比一般贸易入关少缴增值税 和消费税。

  不过,“56号文和阿里、京东等全球海淘平台,以及个人的海外代购没有直接关系,个人代购和海淘也不受影响。”上海海关12360热线向记者确认了这一事实。

  同时,“跨境通”平台的相关负责人也表示,即便有个人想要通过跨境通平台到海关做备案,目前恐怕也无法得到支持,“个人海外代购涉及较为复杂的风险防控,需要海关方面下发相关的预案和规定,否则我们无法支持。”

  ◆ 业内解读:

  正规跨境电商将不再“涉嫌走私”

  “两三年前,任何B2C形式的跨境电子商务没有区别,全部被视为是走私。现在海关出台统一的电子监管办法,这本身就是一种开放的信号。”在跨境 电子商务平台“洋码头”CEO曾碧波看来,虽然目前56号文对个人海淘并未明确提监管要求,但对未来跨境电商平台监管方向可能是未雨绸缪——通过与海关联 网进行数据对接,以帮助海关进行监管。

  在曾碧波看来,随着电子监管系统的落地和普及,全国各口岸都将具备接受跨境电子商务进口申报的条件和能力。“全国采取一样的模式进行监管,几个试点城市和单位就可进一步开放。”

  目前,全国获得跨境电商进口试点资格的有6个城市——上海、重庆、宁波、杭州、郑州、广州,每个试点口岸都有对接试点清关的服务平台,其中上海东方支付旗下的“跨境通”清关平台就是上海口岸系统的唯一对接服务平台。

  现有的监管政策,对从事跨境电商的企业而言,运营成本非常高,“正规的电商企业,都希望走正规流程,但由于试点口岸数量有限,涉及‘隐形’垄断,中间流程的价格自然高。如果每个口岸都可以做,成本就会自然下调。”

  但要做到这一点,至少需要一到两年的时间。据了解,不少地方海关口岸的电子系统依然在建设之中,要对外开放依然需要一段时间过渡,同时也要等待更为具体的细则出台。

  ◆ 税收政策:

  不会有变化

  56号文中并未明确对接海关系统后的企业是否需要采取新的征税政策,而《IT时报》记者从12360得到的答复是,税收政策不会有变化。

  新规主要涉及保税区内的跨境电商,而在此之前,关于跨境电商的税收始终存在模糊地带——国外电商企业进保税区,税收是按国外企业还是按国内企业算?

  “国税方面认为在境内交割商品,就算境内销售,按货物征收。若货在国外,打包直邮进国内,相当于到国外买东西,国税局干涉不了。”曾碧波说。

  销售主体究竟是境内还是境外的判定,对跨境电子商务的定性起决定性影响。个人海淘也是一样,海关对于个人海淘是否属于商业行为的判定同样根据交 易主体。假如,卖方的主体是中国企业、中国个人,向中国公民销售海外商品,则被认定是电商贸易行业,销售主体需要依法缴税。但如果卖方是海外企业,海外个 人,通过网络平台向国内居民销售海外商品,则属于个人海外消费,不涉及走私。

  “除非海关能实行全国联网,全部口岸使用同一套系统,使用统一的数据,否则要彻底区隔代购和走私还是蛮难的。”曾碧波说。

  ◆ 重释56号文

  媒体误读:微信朋友圈代购也算走私。

  规定原文 “电子商务企业或个人通过经海关认可并且与海关联网的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实现跨境交易进出境货物、物品的,按照本公告接受海关监管。”

  时报纠偏 56号文只适用通过“跨境通”平台向海关做备案和登记注册的跨境贸易企业和个人,个人海外代购不在本规定监管范畴。

  媒体误读:今后不以《货物清单》《物品清单》方式办理报关手续的海外代购行为将涉嫌走私

  规定原文 “个人在以《物品清单》方式办理申报手续时,应按照进出境个人邮递物品有关规定办理征免税手续,属于进出境管制的物品,需提交相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时报纠偏 个人物品清单申报主要是针对个人物品的投递出境,海外入境的代购商品则不受影响,无论是海运、物流,都可按原有流程走。(电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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