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在上海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的“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经济增长平稳运行”系列第二场新闻发布会上,上海市口岸服务办公室主任张超美介绍,“目前,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已实现一般贸易申报、船舶出口岸联网核放、船舶进出口岸申报、自贸区一线进出境货物申报上线运行。6月下旬,将全面支持和推动企业广泛应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
上海海关副关长王杰在发布会上介绍,自2014年单一窗口的首批2个试点项目“一般贸易进口申报”、“船舶离港许可”上线以来,截至今年4月底,11家试点企业共完成一般贸易进口货物申报31663票,船舶离港许可3925艘次。
据悉,目前相关部门正在完善单一窗口已上线项目的功能,同时推进拓展应用功能,将贸易监管的主要环节和主要部门都纳入到单一窗口。计划在6月下旬,支持和推动企业广泛应用单一窗口。
货物状态分类监管试点是上海口岸相关单位监管制度创新的任务之一,也是上海自贸区总体方案的要求。“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既有优惠政策,也有政策界限。”张超美解释推进货物状态分类监管的必要性时说,“企业发展需要统筹国内、国外两个市场,但是,一方面,国内货物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按照出口货物管理,面向国内市场开展集拼加工业务,需要在区外另外设立工厂,另一方面,区内企业有开展国内贸易的需求,需要在区外再注册贸易公司。”
对此,需要探索货物贸易货物状态分类监管,一是允许国内货物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但不按照出口货物来管理,而是按照非保税货物这种状态,二是支持区内企业开展国内贸易,这需要海关和税务部门共同推进,需要建立协同监管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