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关关于内销加工贸易边角废料公开交易有关事宜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4-06-09
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关
公 告
2014年 第1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内销保税货物完税价格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11号,以下简称“211号令”),现将开展内销加工贸易边角废料公开交易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内销加工贸易边角废料公开交易,是指加工贸易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内内销边角料、废品、残次品、副产品,以及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外内销边角料、副产品和按照规定需要以残留价值征税的受灾保税货物(以下简称“边角废料标的物”)时,可以通过第三方交易服务机构进行公开交易、并以公开交易价格向海关进行申报的一种模式。
第三方交易服务机构,包括经国家注册认证的拍卖机构和交易平台等。
公开交易的方式,包括竞价、竞标和公开招标等方式。
公开交易价格,是指第三方交易服务机构对参与交易的边角废料标的物履行合法有效的公开交易程序,竞买人按照规定获得边角废料标的物的价格,且经海关审核符合211号令关于内销价格的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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