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欣海报关
全.易.通—报关服务专家 400-990-0851

首页报关知识 锦囊妙计(七十九) 出口舱单相关管理规定

锦囊妙计(七十九) 出口舱单相关管理规定

2016年05月04日16:08 

本文为顾元茂原创,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违者必究!

1.以集装箱运输的货物、物品,出口货物发货人应当在货物、物品装箱以前向海关传输装箱清单电子数据。

2.出境运输工具预计载有货物、物品的,舱单传输人应当在办理货物、物品申报手续以前向海关传输预配舱单主要数据。

3.海关接受预配舱单主要数据传输后,舱单传输人应当在下列时限向海关传输预配舱单其他数据:

(1)集装箱船舶装船的24小时以前,非集装箱船舶在开始装载货物、物品的2小时以前;

(2)航空器在开始装载货物、物品的4小时以前;

(3)铁路列车在开始装载货物、物品的2小时以前;

(4)公路车辆在开始装载货物、物品的1小时以前。

出境运输工具预计载有旅客的,舱单传输人应当在出境旅客开始办理登机(船、车)手续的1小时以前向海关传输预配舱单电子数据。

4.出境货物、物品运抵海关监管场所时,海关监管场所经营人应当以电子数据方式向海关提交运抵报告。

运抵报告提交后,海关即可办理货物、物品的査验、放行手续。

网友热评

电话咨询 公司地图 短信咨询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