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8年4月20日起,企业在海关注册登记或者备案后,将同时取得报关、报检资质。那么合并后,企业去哪儿办理注册登记或者备案业务呢?
1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关公告
2018年第3号
根据《海关总署关于企业报关报检资质合并有关事项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28号),现将上海海关具体办理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海关报关企业注册登记和报关企业分支机构备案、报关人员备案办事现场予以公布。
本公告自2018年4月20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上海海关
2018年4月18日
上海海关企业报关报检资质办理地址一览表
进口报关服务
出口报关服务
保税区报关服务
商品预归类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