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知识—暂时进出口货物报关指南
内容摘要:暂时进出口货物报关流程是什么?暂时进出口货物需要提交哪些单证?什么是暂时进出口货物?
一、业务流程
(一)进出口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向海关递交《暂时进/出口申请书》、报关单手填联以及其他报关单证;
(二)经审核,对符合有关规定的,海关做出准予暂时进出口的决定;
(三)申请人持海关签发的《暂时进/出口批准书》正式申报;
(四)对按有关规定应提供税款担保的,申请人缴纳保证金办理凭保放行手续;对按有关规定应分期缴纳税款的,申请人按照相关要求申报并办理税费缴纳手续;
(五)暂时进出口期满需继续延期的,申请人向海关递交《暂时进/出口货物延期申请书》、原申报报关单;
(六)经审核,符合有关规定的,直属海关做出准予延期的决定,或按权限划分转报海关总署做出决定;
(七)经批准同意延期的,现场海关通知申请人办理担保延期手续;对按有关规定应分期缴纳税款的,申请人按照相关要求申报并办理税费缴纳手续;
不批准延期的,申请人办理货物退运手续或向海关申报纳税进口。
二、需要提交的单证
(一)暂时进出口申请:
1、《暂时进/出口申请书》;
2、有关暂时进/出境货物的合同、发票、运输单据、装箱单等商业单据;
3、对申请暂时进口的货物,如属无线电器材或应施动植物检疫、药品检验、食品卫生检验等的,应提交有关管理部门的证明;
4、其他海关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单证。
(二)暂时进出口延期申请:
1、《暂时进/出口货物延期申请书》;
2、原申报进出口的报关单;
3、其他海关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单证。
三、海关工作时限
(一)暂时进出口申请: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特殊情况可延长10日)做出准予或不准予暂时进出口的决定。
(二)暂时进出口延期申请:报直属海关审批的,直属海关应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特殊情况可延长10日)做出准予或不准予暂时进出口的决定;报海关总署审批的,海关总署接到直属海关转报的《暂时进/出境货物延期申请书》之日起20日(特殊情况可延长10日)做出准予或不准予暂时进出口的决定。
暂时进出口货物:
暂时进出口货物是指国际组织、外国政府或外国和香港、澳门地区的企业、群众团体以及个人为开展经济、技术、科学、文化合作交流而暂时运入或运出我国关境,在规定时间内需复运出境或进境的货物。
文章来源:贤通国际物流
我要评论: | |
内 容: | (内容最多500个汉字,1000个字符) |
验证码: | 看不清?! |
推荐服务
同类文章排行
- 医疗器械清关手续流程
- 客带货进口报关流程
- 大宗商品进口报关代理的服务品种
- 加工贸易手册备案流程
- 邮政快递报关怎么操作
- 企业为什么要操作保税区一日游
-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商检备案
- 服装代理报关环节标签整改
- 旧机电进口许可证办理流程
- 邮政EMS快递报关的通关方式
最新资讯文章
- 海运进口报关小知识-集装箱费(下)
- 电子代理报关委托操作流程
- 进口报关时的“拆单”是什么意思?
- 货车装载的注意事项
- 暂时进出口报关后货物无法如期返回你该怎么做
- 上海报关行|做外贸必须要掌握的进出口报关流程详解
- 为何“邮包退运”?怎样“退运邮包”?
- 欣海报关作为首批单一窗口试点单位分享经验
- 海运报关的单据,提单,原产地证等遗失,如何处理?
- 报关报检中商检与预检有什么不同!
共有-条评论【我要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