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海关对暂时进出境货物“免签” 展品“说走就走”
字号:T|T
文章出处:责任编辑:人气:-发表时间:2016-11-29 09:55:00
记者从厦门海关获悉,根据海关总署本月的统一部署,厦门海关近期正式停止实施“暂时进出境货物的核准”行政审批。以后,企业可以直接办理暂时进出境货物申报手续,无须事前向海关申请审批。此举将大幅简化展品类货物的通关手续,进出境展销实现“说走就走”。欣海报关-进口报关公司
暂时进出境货物是指经海关批准,暂时进出境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复运出境、进境的货物。此类货物一般以展品、摄影摄像器材等为主。此前根据相关规定,企业须提前递交《货物暂时进/出境申请书》等材料,待海关审核通过后方能办理货物暂时进出境手续。这一行政审批的业务量占到了厦门关区行政审批数量的80%以上。
文章来源:福建日报
此文关键字:暂时进出境货物免签 进口报关公司
我要评论: | |
内 容: | (内容最多500个汉字,1000个字符) |
验证码: | 看不清?! |
推荐服务
同类文章排行
- 商品预归类建议书需要怎么准备
- 退运退港报关服务范围
- 代理进出口和代理报关的区别
- 进口食品报关流程是怎样的?
- 客带货报关需要哪些流程及单证资料
- 化妆品进口清关流程以及注意事项
- 私人物品如何进口报关?需要注意什么?
- 国际搬家服务指南
- 加工贸易手册备案办理服务流程
- 邮政快递报关:让你的包裹轻松通关
最新资讯文章
- 进博特刊|博来珍品总经理葛昱煌:帮助更多优质产品进入中国
- 欣海参加联合国与埃塞俄比亚政府联合举办的第二届国际农业投资论坛
- 原产地证书办理规则须知
- 私人物品报关个人包裹快递
- 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41号(关于公布2014年7月1日起港澳CEPA项下新增零关税货物原产地标准及相关事宜的公告)
- 抛砖引玉(九十七) 关于“透镜”的归类争议
- 海关总署:四举措加强企业信用管理 塑造更好营商环境
- 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33号(关于公布2016年商品归类行政裁定(Ⅳ)的公告)
- 原产地证代办所需的原产地证明
- 中欧海关AEO互认企业实操问答
您的浏览历史

共有-条评论【我要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