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令第227号《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已于2015年4月27日经海关总署署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署长 于广洲
2015年4月28日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
为依法推进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的创造活力,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主席令第8号)、《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48号)以及《国务院关于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7 号)要求,海关总署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保税仓库及所存货物的管理规定》等6部规章进行修改,具体内容如下:
一、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保税仓库及所存货物的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105号公布)作如下修改
删去第八条第(二)项、删去第十九条第一款中“注册资本”的表述。
二、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境内公路承运海关监管货物的运输企业及其车辆、驾驶员的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21号公布)作如下修改
删去第五条第(一)项中“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的表述。
三、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保税物流中心(A型)的暂行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29号公布)作如下修改
删去第六条第(二)项、第八条第(八)项、第十九条第三款第(三)项。
四、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保税物流中心(B型)的暂行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30号公布)作如下修改
删去第五条第(二)项、第七条第(七)项、第十一条第(二)项、第十二条第(八)项、第二十一条第三款第(二)项。
五、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出口监管仓库及所存货物的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33号公布)作如下修改
删去第九条第(三)项、删去第二十条第一款中“注册资本”的表述。
六、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场所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71号公布)作如下修改
删去第六条第(二)项。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保税仓库及所存货物的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境内公路承运海关监管货物的运输企业及其车辆、驾驶员的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保税物流中心(A型)的暂行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保税物流中心(B型)的暂行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出口监管仓库及所存货物的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场所管理办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文章来源: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

上海欣海报关有限公司,专业报关报检,全国百优报关行,上海报关行五星质量企业。进口清关,进口报关,商品预归类,出口报关,私人物品报关,全国服务热线400-990-0851
| 我要评论: | |
| 内 容: | (内容最多500个汉字,1000个字符) |
| 验证码: | 看不清?! |
推荐服务
同类文章排行
- 国际物流需要清关吗?
- 海关商品编码变更带来的问题
- 木制品归类主要依据
- 什么是原产地证?为什么它如此重要?
- 商品归类原则有哪些
- 日用品进口报关代理服务
- 海关归类总规则解析|商品归类的核心指南
- 商品归类争议有哪些?
- 如何选择靠谱的咖啡出口报关代理公司?这6大关键点必须掌握!
- 原产地证判断在贸易中的关键作用
最新资讯文章
- 全面解析旧设备报关流程与注意事项
- 出口医疗器械药监部门的“销售证明”是个啥?
- 今晨,我们读书
- 外贸代理-个人邮寄物品被扣关?怎么办!
- 出口报关通关所需单证
- 日本三大航运公司合并集装箱业务,预计2018年4月1日开始营运
- 欣海报关为您揭秘规范的保健食品中进口食品中文标签备案是怎样的?
- 上海医疗设备仓储服务
- 报关进口代理|样品进口代理报关要注意的事项
- 商品归类|国产新冠抗原检测试剂盒上市了,可以带出国吗?
您的浏览历史















沪公安备案号31011002003544
共有-条评论【我要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