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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货物检验检疫问题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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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出处:责任编辑:人气:-发表时间:2018-09-07 14:00:00
出境货物检验检疫的申报时限和地点是如何规定的?
(1)出境货物最迟应在出口报关或装运前7天申请检验检疫,对于个别检验检疫周期较长的货物,应留有相应的检验检疫时间。
(2)需隔离检疫的出境动物在出境前60天预报,隔离前7天报检
(3)出境的运输工具和人员应在出境前向口岸检验检疫机关报检或申报。
(4)法定检验检疫货物,除活动物需由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检验检疫外,原则上实施产地检验检疫。
 
出境货物检验检疫时应提供哪些单据?
(1)对外贸易合同(售货确认书或函电)、信用证、发票、装箱单等必要的单证。
(2)实施质量许可、卫生注册或需经审批的货物,应提供申报检验检疫的有关证明。
(3)出境货物须经生产者或经营者检验合格并加附检验检疫合格证或检测报告;申请重量鉴定的,应加附重量明细单或磅码单。
(4)凭样成交的货物,应提供经买卖双方确认的样品。
(5)出境危险货物时,必须提供危险货物包装容器性能鉴定结果单和使用鉴定结果单。
(6)出境特殊物品的,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应提供有关的审批文件。

已经检验检疫的出口货物在哪些情况下需要重新报检?
(1)超过检验检疫有效期的
(2)变更输入国家或地区,并有不同检验检疫要求的
(3)改换包装或重新拼装的
 
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范围包括哪些?哪些属于特殊物品的范畴?
回答: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验检疫审批范围包括
(1)微生物:病毒、细菌、真菌等医学微生物及环保用微生物菌剂;
(2)人体组织:器官、组织、细胞、人体胚胎、人体分泌物、排泄物;
(3)生物制品:疫苗、各种诊断用试剂、培养基、激素、酶及其制剂以及其他活性制剂(毒素、抗原、变态反应原、纯化抗体、重组DNA产品等),以及其他生物材料制备的有关制品;
(4)血液及其制品:全血、血浆、血清、血细胞以及由血液分离、提纯或者应用生物技术制成的血浆蛋白组分或者血细胞组分制品。

货物已经出口了,还能办理优惠原产地证吗?办理优惠原产地证需要哪些资料?
回答:原则上,应该在产品装运前或装运时签发,特殊原因未能在产品装运时或装运后3天之内签发的,应出口商请求自产品装运之日起12个月内,补发原产地证;
办理优惠原产地证时需要提供合同、发票、装箱单、提单等与原产地证信息匹配的验证材料,对于某些成分较为复杂的产品,检验检疫需对产品是否符合原产地证签证资格进行调查,企业需协助配合。
 
尸体、棺柩、骸骨入境时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回答:需提交以下资料:
(1)入境货物报检单;
(2)启运地公立医院签发的死亡诊断书或行政当局签发的死亡注册证;
(3)启运地行政当局签发的尸体、棺柩移运许可证;
(4)《遗体入/出境防腐证明》、《尸体/棺柩/骸骨入/出境入殓证明》;
(5)死者的护照复印件; 6.装箱单、运(提)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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