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业动态]“跨境电商B2B出口”的适用范围[ 2020-06-29 16:08 ]
- 海关总署发布2020年第75号公告,关于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开展跨境电商企业对企业出口,即“跨境电商B2B出口”的适用范围,电商出口报关服务热线:400-990-0851
- http://www.thecustoms.com.cn/Article/kjdsb2bckdsyfw_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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