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1日起,符合标准的再生黄铜原料、再生铜原料和再生铸造铝合金原料,不属于固体废物,再生原料进口报关代理既可自由办理(生态环境部 海关总署 商务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2020年第43号联合公告)。
一、商品范围:
黄铜原料示例:
混合黄铜料

再生铜原料示例:
铜米

铜线

再生铸造铝合金原料示例:
铸件

二、再生原料进口报关政策实施后
1、2020年11月1日起,符合《再生黄铜原料》(GB/T 38470-2019)、《再生铜原料》(GB/T 38471-2019)、《再生铸造铝合金原料》(GB/T 38472-2019)标准的再生黄铜原料、再生铜原料和再生铸造铝合金原料,不属于固体废物,可自由进口。
2、再生黄铜原料、再生铜原料和再生铸造铝合金原料的海关商品编码分别为:7404000020,7404000030和7602000020。
3、不符合《再生黄铜原料》(GB/T 38470-2019)、《再生铜原料》(GB/T 38471-2019)、《再生铸造铝合金原料》(GB/T 38472-2019)国家标准规定的禁止进口。已领取2020年铜废碎料、铝废碎料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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