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人开始选择食用燕窝、海参、花胶等高档滋补品。而我国并非这些滋补品的主要产地,所以很多人就从国外人肉背回或邮寄回来,那么问题来了
根据农业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第1712号修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明确规定:海参、花胶、鱼翅、干贝和鱼胶等水生动物产品以及燕窝(罐头装除外)等滋补品禁止携带或邮寄进境。
注:通过携带或邮寄方式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检疫物,经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许可,并具有输出国家或地区官方机构出具的检疫证书,不受此名录的限制。
燕窝、海参和花胶等虽为滋补佳品但是未经检疫的这些物品存在着一定的危害

其他比较常见的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此类滋补品还包括:干贝、鱼翅、鱼胶以及鹿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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