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海关务工作室原创文章——锦囊妙计(十四)
闲聊滞报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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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聊滞报金(上)
前不久海关出了个新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5年第5号】关于进一步明确进出口货物征税计征汇率适用日期问题的公告)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海关总署第124号令)中的“法定节假日”中春节的具体时间重新明确,原先春节的时间是(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现修改为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这个公告看似不痛不痒,但和滞报、滞纳天数确定息息相关,今天我们就来聊聊滞报金。
所谓滞报金是海关为加强进口货物的通关管理,加快口岸货物运输,促使进口货物收货人及时申报,进口货物收货人超过规定期限向海关申报产生滞报,海关依法征收滞报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