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报关单随附单据栏录入注意事项
新版报关单随附单据不能录入号码。号码必须通过在资质项里找到对应的证书再填写。
新版报关单随附单据编号填写在“产品资质”中,需要提交电子文档的同时通过“随附单据”上传,两个栏目中都要按照证书类别提交。具体的对应关系可以参考附件“单一窗口随附单据栏目上传检验检疫单证电子化文件说明”:
(1)栏目说明
在单一窗口整合申报界面中,只有“随附单据”栏目提供PDF格式电子文件上传功能。
该栏目在“报关单类型”选择“M-通关无纸化”时触发。
(2)操作方式
对于涉检单证,具体录入如下:
a.整合申报时,先在“产品资质”栏目(只提供录号功能)选择涉检单证填报编号,对需要上传单证电子文件的,在“随附单据”栏目选择对应单证类别后上传电子文本。
b.“随附单据”栏目仅作为涉检单证电子文件上传的通道,涉检单证项目见附表。
c.商业票据及其他无产品资质对应关系的单证按照有关要求操作。
单一窗口“随附单据”与“产品资质”代码对应关系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