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商务系统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2014-06-09 14:45 文章来源:商务部市场秩序司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
当前,我国食品安全形势总体趋稳向好,但制约食品安全的深层次矛盾依然存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仍时有发生。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4〕20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做好2014年商务领域食品安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酒类流通管理
(一)加快推进酒类流通法规标准建设,加强酒类流通行业规划引导,培育现代流通主体,发展新型流通模式,推动酒类流通体系转型升级,不断提升国内酒类流通的组织化程度和现代化水平。
(二)着力规范市场经营秩序,加强诚信体系建设,推进“真品售酒、实价售酒”。开展科学理性饮酒公益宣传,深化酒类流通电子追溯建设,支持酒类企业开展国际合作。
二、做好餐饮服务管理
(三)完善餐饮业行业管理相关规章和标准建设。制订出台《餐饮业管理办法》,组织制订餐饮业服务规范,建立健全餐饮业标准体系。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餐饮业食品安全工作。
(四)抓紧出台《商务部关于加快发展大众化餐饮的指导意见》,加强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饮食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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