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报关企业、货代企业、贸易企业:
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2018年整体通关时间再压缩三分之一。今年以来,上海海关等口岸单位认真组织实施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措施,压缩整体通关时间取得阶段性成效,但任务依然繁重,需要口岸各服务单位和市场主体共同参与推进,进一步压缩进口整体通关时间(指运输工具抵港至海关放行的时间),着力推进申报提速,不断完善压缩整体通关时间的制度环境。
一、以推行进口“提前申报”为重点实现申报报关全面提速。
1、全面推行进口“提前申报”。
面向所有海运和空运货物(含分拨货物)、所有信用企业、所有通关类型全面推行进口“提前申报”。在舱单数据提前传输的前提下,企业提前申报报关单,海关提前办理单证审核及税费征收,货物实际到港后即办理查验或放行手续。8月23日,上海海关12360热线(微信)再次全面解读进口“提前申报”,进一步明确:不需要换《提货单D/0》(运单),只要查询到舱单信息,在货物抵港前就可以申报。
2、进一步便利企业查询获得舱单信息。
不断完善单一窗口向企业推送港航信息功能,更加便利申报企业查询获得申报报关需要的舱单信息。对分拨货物,特别是空运分拨,请货代企业及时将分单信息通知收货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