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海关务工作室原创文章——锦囊妙计(五十五)
禁止进口货物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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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人民的生命安全健康,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所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公约和协定,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依照《对外贸易法》的有关规定,制定、调整并公布禁止进出口货物、技术目录。
【禁止进口】
《禁止进口货物目录》(第一批)属履约管理和环保管理。如:国家禁止进口属破坏臭氧层物质的“四氯化碳和一些濒危物种,如犀牛角、麝香、虎骨。
《禁止进口货物目录》(第二批)均为旧机电产品类,是国家对涉及生产安全(压力容器类)、人身安全(电器、医疗设备类)和环境保护(汽车、工程及车船机械类)的旧机电产品所实施的禁止进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