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海关总署第45号公告发布了《进口再生钢铁原料检验规程》,规范了进口再生钢铁原料检验的术语和定义、总体要求、现场检验、结果处置?跟着欣海进口报关代理一起来看下,需要进口再生钢铁原料报关服务欢迎来电咨询。
装运及存放
进口再生钢铁原料应分类存放。发运装车(船)时,每车厢(船舱、集装箱)一般只允许装载同一类别、同一牌号的再生钢铁原料。对散装船运进口再生钢铁原料,为弥补亏舱,也可装两个以上类别、牌号的再生钢铁原料,但应尽量隔开,作出明显标识。

申报
进口再生钢铁原料,应按2021年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商品规范申报目录及释义》的有关规定并参照进口再生钢铁原料国家有关标准“7类18个牌号”(详见上述附录C)划分的要求如实填报清楚。进口再生钢铁原料对应的税则编码及申报要素应符合要求,并注明具体的再生钢铁原料报关类别、牌号,不同类别、牌号应分“项号”报关。
单据
随附单据包括装运前检验证书、质量证明书或送货单。
装运前检验证书应保证真实性并与其他相关单证信息一致。集装箱箱号(或其他运载工具)、封识号以及货物的品名、类别应与装运前检验证书等相关单证所列明的信息一致。
质量证明书或送货单应同时附有放射性检验合格资料或证明,并应注明:供方名称、重量、类别、牌号,如是合金钢再生钢铁原料报关需要注明钢种及主要合金含量,如是不锈钢再生钢铁原料报关需要注明主要成分(铬、镍)的含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