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单一窗口货物申报页面默默地把海关编码归类变更了。最近,海关总署又发布了一个可以解决众多归类争议的公告,决定执行部分世界海关组织海关编码归类意见,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59号
(关于公布部分商品归类决定的公告)
为执行世界海关组织《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公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158号,根据第218号修订),现公布部分世界海关组织商品归类意见作为归类决定执行(有关内容详见附件)。
上述商品归类决定自2018年12月1日起执行。
有关商品归类决定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发生变化的,商品归类决定同时失效。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18年11月2日
海关总署159号公告,针对一些争议的商品进行了官方定义!涉及商品种类有77种,我们先来看一下部分海关编码归类决定截图:
部分食品海关编码归类决定截图
部分化学用品海关编码归类决定截图